一天,一次宴会过后,席上剩下各种不同的 酒 ,有的杯里剩下1/4,有的杯里剩下1/2。有个清理桌子的伙计,将各种剩下的酒,三、五个杯子混在一起,一尝味儿却比原来各种单一的酒好。接着,伙计按不同组合一连几种,种种如此。这后将这些混合 酒 分给大家喝,结果评价都很高。于是,这种混合饮酒的方法便出了名,并流传开来。至于为何称为“鸡尾酒”而不叫伙计酒,便不得而知了。
第二种说法是1775年,移居于美国纽约阿连治的彼列斯哥,在闹市中心开了一家药店,制造各种精制酒卖给顾客。一天他把鸡蛋调到药 酒 中出售,获得一片赞许之声。从此顾客盈门,生意鼎盛。当时纽约阿连治的人多说法语,他们用法国口音称之为“科克车”,后来衍成英语“鸡尾”。从此,鸡尾酒便成为人们喜爱饮用的混合 酒 ,花式也越来越多。
其三,说的是19世纪的事,美国人克里福德在哈德逊河边经营一间酒店。克家有三件引以自豪的事,人称克氏三绝。一是他有一只膘肥体壮、气宇轩昂的大雄鸡,是斗鸡场上的名手;二是他的 酒 库据称拥有世界上最杰出的美酒;第三,他夸耀自己的女儿艾恩米莉是全市第一名绝色佳人,似乎全世界也独一无二。市镇上有一个名叫阿金鲁思的年轻男子,每晚到这酒店悠闲一阵,他是哈德逊河往来货船的船员。年深月久,他和艾恩米莉坠进了爱河。这小伙子性情好,工作踏实,老克里打心里喜欢他,但又时常作弄他说:“小伙子,你想吃天鹅肉?给你个条件吧,你赶快努力当个船长。”小伙子很有恒心,努力学习、工作,几年后终于当上了船长,艾恩米莉自然也就也就成了他的太太。婚礼上,老头子很高兴,他把 酒 窖里最好的陈年付佳酿全部拿出来,调合成“绝代美 酒 ”,并在酒杯边饰以雄鸡尾羽,美丽到极。然后为女儿和顶呱呱的女婿干杯,并且高呼“鸡尾万岁!”自此,鸡尾 酒 便大行其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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